内黄县第一中学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节约粮食

一日值班领导负责值班当日三餐巡查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对浪费粮食的现象要予以劝诫和制止,对不听从劝诫的教职工和学生要予以曝光和教育,巡查结果计入学生德育考核和教师师德考核。

二、节约用电

(一)教室及办公室内灯

5月-10月,晴天7:00关灯,18:30开灯;1月-4月和11月-12月,晴天8:00关灯,17:00开灯。其他时间不准开灯。阴雨天气可根据实际灵活处理。

学生教室检查由政教处负责,发现非规定时间开灯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并从班级量化中扣除相应分数。教职工办公室检查由一日值班领导负责,发现非规定时间开灯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

(二)办公室、教室及宿舍空调

室外温度在0℃—30℃之间时不开空调。夏天空调制冷温度不得低于26℃;冬天空调制热温度不得高于20℃。集中供暖的校区,不得开空调。空调开启时须关闭门窗,人走必须关闭空调,严禁敞开窗户开空调。

学生教室检查由政教处负责,发现违规使用空调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并从班级量化中扣除相应分数。教职工办公室检查由一日值班领导负责,发现违规使用空调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收缴电费10元/人·次,2人以下的办公室收缴电费50元/次。

(三)饮水机、电脑

教职工办公室内饮水机、电脑午间及夜间必须关闭,否则罚款50元/次。由一日值班领导负责检查落实。

(四)公共场所

总务处要安排专人经常性检查公共场所的照明灯的使用情况,坚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路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根据季节调整自动控制器时间。

(五)其他

合理开启和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减少电耗和待机能耗,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防止待机。

杜绝在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私自使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等电器。不准学生在教室或宿舍充电。

三、节约用水

用水后须及时关闭水龙头。洗手、洗衣、淋浴时要坚持即开即用,不用即关。坚决杜绝“长流水”。

发现水阀损坏或有问题、水管破裂等情况,要及时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四、节约财物

(一)纸张

提高纸张利用率,坚持双面用纸,不随意复印,勿滥印。

(二)学生桌凳、办公家具、电器等

文明搬移,文明使用,有损伤及时维修。不得人为破坏,否则照价赔偿,并通报批评。

(三)绿化

不任意践踏草地,不攀折树木、树枝,养护好绿地。

(四)体育器材和场地

文明使用体育器材,有损伤的体育器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遵守体育各场所的养护规定。

(五)实验设备及药品

科学使用实验设施和设备,谨慎操作,严防损坏;合理使用实验药品,不浪费。

各年级、各处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本规定要求,把节约节能纳入到常规性的管理工作之中,强化对本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11月9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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