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阳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任期 管理办法暨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教师〔2015〕319号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安教师〔2015〕319号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任期
管理办法暨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阳市《安阳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任期管理办法》、《安阳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安阳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任期管理办法》
2、《安阳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中 共 安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安 阳 市 教 育 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阳 市 财 政 局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
安阳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任期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立德树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师、学科带头人应履行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职责:
1.熟知并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生关系和谐。
2.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在学校内部年度考核中达到良好以上。
3.认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每年写出1个以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每年在全市或本校范围内上1节以上的高效课堂示范课或观摩课。
4.自主组建学科研究室或学科工作组,深入开展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年在本校或本学科组织举行1次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本校或本学科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5.在专业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确立适宜于自己的发展目标。
6.每年至少研读3本以上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理论文章,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教学经验在教育报刊上发表或在县、乡级以上教研活动中获奖或交流。
7. 认真履行和承担培养青年教师和指导教育、教学的帮带任务,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帮带指导2名以上同学科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1次以上。
(二)名师职责:
1.熟知并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生关系和谐。
2.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热诚、公平、具有创造性,教学中能够关注学生人格成长,所教学科成绩排在本校同学科前列,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在学校内部年度考核中达到优秀等次。
3.认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每年写出2个以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每年在县、区或本校范围内上1节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和做1次专题讲座。
4.建立名师工作室,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年在本校举行1次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交流研讨活动,主持1个校级课题或参与1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5.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每年在县、区或本校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交流或学术报告。
6.认真履行和承担培养青年教师和指导教育、教学的帮带任务,每年至少直接培养5名青年教师,且成效显著,并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签订协议;每学年听课并评课不少于30节,积极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讲学、送教下乡及教师培训任务。
7.每年至少研读3本教育、教学理论原著,并能认真撰写读书笔记、教学反思或书评材料,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理论文章在市级以上的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中获奖、交流。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管理
(一)名师、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任期,任期内每年一考核,三年一总评;凡被认定为安阳市名师的,原则上8年内不能调离安阳市教育系统。任期结束,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评。凡能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符合不同梯级教师任职标准,经本人申报、基层考核、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等相应程序(名师须经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可取得连任资格。凡连续三届取得名师任职资格者,优惠待遇享受到退休为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资格,收回证书,终止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1.存在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较大的;
4.无故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达一个月以上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在专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有偿家教;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组织或参与滥编、乱印、乱发教辅用书和各种试卷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者;
10.任期期满不愿参加下一次任期考核认定者;
11.在任期内达到退休年龄者。
本办法自2015年12月起施行。
附件2
安阳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我市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规范对名师的管理和使用,为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安阳市“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市名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设名师管理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对全市名师进行培养、管理和使用。各县(市、区)教体局成立名师管理办公室、各学校要成立名师工作室,对名师进行引领指导、协调督导,由市名师管理办公室授牌并备案。市教育局为市名师管理办公室设立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教体局为各县(市、区)名师管理办公室设立专项经费。市名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局直中小学名师的考核,各县(市、区)名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名师的考核。
二、市名师管理办公室职责任务
(一)引领指导
1.制订全市学科性名师的教研、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讲座、论坛、交流、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
2.向学校名师工作室安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
3.帮助学校名师工作室培养名师、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4.促进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师及成员进行教学改革。
5.提升学校名师工作室科研水平。
6.助推学校名师工作室和名师产生品牌效应。
(二)协调督导
1.督导学校名师工作量和待遇落实情况。
2.督导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落实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三)考核评估
1.考核采取工作室整体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评内容:学校名师工作室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水平;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年轻教师方面的贡献;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所发挥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考核形式: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学校名师工作室汇报;听取群众评价;深入教学现场。
三、学校名师工作室职责任务
1.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要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合作交流,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落实市名师工作室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动学科教师共同成长。
2. 学校名师工作室要有明确的研究发展方向,有具体的发展规划;要制定每学年工作室工作计划,拟定名师工作室所有人员每学年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按时提交每学年工作室总结和每学年个人研修总结。
3.定期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及实践活动。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提供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质量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及时总结学校名师工作室开展过程中的思路、经验、成果等,提升到理论并加以推广。
4.整理学校名师工作室活动记录,及时更新工作室的研修进程和成果业绩档案资料,建立工作室成员的个人档案。
5.设立学校名师工作室网页或博客,建立工作室日常研修平台,为教师提供教研信息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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