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 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教师〔2019〕69号
中共内黄县委组织部
内黄县教育局
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黄县财政局
内教师〔2019〕69号
中共内黄县委组织部 内黄县教育局
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黄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
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五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七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教师〔2019〕57号)精神, 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内黄县第三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面向教育教学基层一线,通过优质教师资源的科学管理及培养再生,带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任务和原则
(一)任务
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名师 15 人,学科带头人60人,骨干教师 120人。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按比例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认定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保证能力与经历、业绩、事迹真实。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具有社会公信力,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
3.老中青结合原则。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城乡、学科和学段。
5.德才优先原则。在校园及社会中坚持正义、弘扬正气,扶危济困、见义勇为,事迹典型突出,体现高尚师德和模范公民形象的,可优先推荐;在师德优先前提下,学术社会声望特别高,同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推荐。
6.优选毋滥原则。对于参评人员的推荐、评审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评选认定范围
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骨干教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全县优秀教师中推荐。社会声望特别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推荐。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能力和经历)、业绩条件两部分。基本条件是必要条件,业绩条件是评选认定的重要依据,需提供与档案记录相一致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两大类材料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严格进行申报把关。
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师德修养
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受处罚违纪违规行为。
2.知识素养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语文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性测评,骨干教师需取得合格以上等级,学科带头人需取得良好以上等级。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3.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4.教学经历
从教时间原则上10年以上,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
5.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优秀,在课堂教学中,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清晰的课堂思路,合理的课堂结构,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学科能力突出,谙熟规律技巧,指导学习有方;熟悉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等各种课型的特点和规律并能灵活驾驭。
6.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承担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自觉渗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健康情操、健全人格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表彰。
7.教科研工作
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教材,参与编写教(学)案等校本资料,并进行校内外交流。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条件:
1.教学效果突出,成绩位于同学科前列,获得过县(市、区)以上辅导奖、教育教学奖等。
2.参加过县、(市、区)以上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奖。
3.获得市教研室组织的教案、作业、试卷命制评比优秀表彰1项以上或与教育教学紧密相关等县级以上单项奖1次。
4.结合本人所授课程,撰写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材料。近5年来,有教育教学论文在CN期刊上发表或获市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以上奖励,或出版有五万字以上个人专著(合著须位列前三名)。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研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须位列前三名,省级课题前六名)。
6.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曾获得县(市、区)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并且曾获得县(市、区)以上优秀班主任,或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两次以上。
7.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以上工作能取得良好效果,并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8.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明显效果,近3年来,所指导的青年教师2人次获得县级以上业务或综合表彰。
9.曾获得安阳市优秀教师、安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级别重要综合表彰,县(市、区)教师获得县(市、区)级综合表彰。
参评骨干教师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4条以上,参评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6条以上(教研员参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需具备业绩条件中的5条以上)。
中小学名师
(一)名师基本条件:
1.师德修养
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受处罚违纪违规行为。
2.知识素养
掌握系统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4.教学经历
从教时间原则上1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限可适当放宽,能胜任本学科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5. 教学效果
在课堂上善于组织调控、精于启发点拨, 教学中目标定得准、重点抓得实、难点破得巧,教学技能精湛,教学艺术高超,教学效果突出。善于联系实际、开发教材,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在学科循环教学中,教学成绩在学校或地区处领先地位。
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较好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广泛认可,所指导的教师进步明显或成绩显著。
6. 学生管理
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所负责班级总能由弱变强或保持绝对优势;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2次。
7.教科研工作
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较好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在本校和本地区教研工作中处领先地位。能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教材,系统编写教(学)案等校本资料,组织教研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有省级课题或有专业文章在CN期刊上发表。
8.示范引领
积极发挥高尚师德和专业发展的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
9.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性测评须取得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名师业绩条件:
1.教学效果突出,成绩位于同学科前列,获得过县(市、区)以上辅导奖、教育教学奖等。
2.曾主讲省级示范观摩课或获得省优质课二等以上奖励、市级优质课一等以上奖励。
3.获得过市教研室的教案、作业、试卷命制评比优秀表彰3项以上或者与教育教学紧密相联的市级以上单项奖2次。
4.结合本人所授专业和课程,撰写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材料。近5年来,有2篇以上个人教育教学论文在CN期刊上发表或获省级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市级一等奖2次以上,或出版有十万字以上个人专著(合著须位列前三名)。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须位列前三名,国家级不限),并获省级二等以上奖励。
6.担任学生管理或班主任工作且成绩显著。所带年级或班级的学生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曾获县(市、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或德育表彰奖励。
7.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以上工作能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8.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3人获得市级以上业务或综合表彰(有事前培育协议、名单和计划)。
9.曾获得安阳市优秀教师、安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级别重要综合表彰。
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6条以上,教研员参评名师需具备名师业绩条件中的5条以上。
五、评选认定程序
为了做好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在“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内黄县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师训股。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审纪律,逐级评选、逐级审查、逐级公示。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评审认定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对申报“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二批骨干教师”的人员公平、公正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7日后,上报县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标准,通过审核材料、理论考试、面试答辩、公示等程序予以认定。
(二)命名发证:对按规定公示后无异议者,向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汇报,然后报县“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命名。
六、纪律要求
1.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推荐评选出具备相应等级称号的教师。
2.各推荐单位和评审认定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材料,严禁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审查不严、包庇、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发现有申报人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近3个批次内不得申报评选。
七、有关要求
1.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于2019年3月29日前,完成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骨干教师的初评,并将公示后初评结果报县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附件2和附件3纸质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单位+类型+姓名,发到nhms666@163.com)。申报名师需各类证件、证明和业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包括学历证(最高)、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发展性测评证书),复印件应装订,并在档案袋封面附明细表,申报学科带头人只需各类证件、证书原件。
2.参评教师只能申报一种,不得多次申报,如申报名师,毋须申报学科带头人。
县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查关成,电话:0372--7729159。
附件1. 内黄县第三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
二批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内黄县第五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七批骨干
教师登记表
3. 内黄县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
中共内黄县委组织部 内黄县教育局
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黄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内黄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
|||||||
单位 |
名师 |
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
单位 |
名师 |
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
城关镇中心校 |
2 |
2 |
6 |
县一中 |
2 |
2 |
6 |
张龙乡中心校 |
1 |
1 |
3 |
县二中 |
1 |
1 |
2 |
马上乡中心校 |
1 |
1 |
4 |
县四中 |
1 |
1 |
3 |
东庄镇中心校 |
1 |
2 |
5 |
县实验中学 |
1 |
1 |
4 |
高堤乡中心校 |
1 |
1 |
3 |
县一实小 |
1 |
1 |
3 |
亳城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二实小 |
1 |
1 |
3 |
井店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三实小 |
1 |
1 |
3 |
二安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四实小 |
1 |
1 |
3 |
六村乡中心校 |
1 |
1 |
2 |
县六实小 |
1 |
1 |
3 |
梁庄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七实小 |
1 |
1 |
3 |
中召乡中心校 |
1 |
1 |
2 |
县八实小 |
1 |
1 |
3 |
后河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实幼 |
1 |
1 |
3 |
楚旺镇中心校 |
1 |
1 |
3 |
县二实幼 |
1 |
|
3 |
宋村乡中心校 |
1 |
1 |
3 |
县实幼分园 |
1 |
|
3 |
田氏镇中心校 |
1 |
1 |
4 |
县教研室 |
1 |
1 |
2 |
石盘屯乡中心校 |
1 |
1 |
2 |
县进修学校 |
1 |
1 |
2 |
豆公镇中心校 |
1 |
1 |
3 |
职教中心 |
1 |
1 |
3 |
|
|
|
|
县特殊教育学校 |
1 |
|
2 |
|
|
|
|
县五实小 |
1 |
|
2 |
|
|
|
|
县二实验中学 |
1 |
|
2 |
|
|
|
|
清华园 |
1 |
|
2 |
合计 |
18
|
19 |
60 |
合计 |
22 |
16 |
60 |
注:名师40人、学科35人、骨干120人
附件2
内黄县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二批骨干教师登记表
(此表以EXCEL格式上报)
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单位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职 称 |
任教 学段 |
任教 学科 |
现任 类型 |
参加工作时间 |
业绩条件(参照申报类型相应条款) |
拟认定类型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示例 |
|
|
|
|
|
|
|
|
|
|
|
|
|
|
|
|
|
|
|
王XX |
男 |
内黄县实验中学 |
1982.02.03 |
本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初中 |
语文 |
骨干教师 |
2004.09 |
是 |
是 |
是 |
|
是 |
|
是 |
是 |
|
学科带头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内黄县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评审类型: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供评审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使用。
2.
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
3.
封面的评审类型填写为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审批单位留存,一份由县教育局留存,一份评审使用。
个人概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籍 贯 |
党 派 |
行政职务 |
||
|
|
|
|
|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
|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编号 |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 并任何种职务 |
|
何时何级认定 骨干称号 |
|
|||||
原始学历 |
|
现有学历 |
|
|||||
何年何月受过 何种奖励 |
|
|||||||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等级 |
|
普通话等级证 |
|
近5年教学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 |
至何年月 |
年总课时 |
任教学段及年级 |
任教课程 |
|
|
|
|
|
教学情况
近5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 |
|
讲授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或观摩课情况
时 间 |
内 容 |
听课人员 |
评议意见及结果 |
|
|
|
|
教研科研情况
近5年来论文、论著、教材 |
|||||
题 目 |
何时何刊物发表(何单位出版或何级学术会议交流),刊号、书号 |
主编、副主编; 独著或参编 |
|||
|
|
|
|||
近5年来担任科研课题情况 |
|||||
课题名称及编号 |
何时何单位批准立项 |
主持或参与 |
何时结题 |
鉴定单位 |
|
|
|
|
|
|
班主任、社团等学生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自何年月 |
至何年月 |
担任工作情况 |
主要成效 |
|
|
|
|
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培养内容 |
被培养者姓名 |
培养结果 |
被培养者签名 |
|
|
|
|
近5年来参加培训情况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参加何种培训 |
组织单位 |
|
|
|
|
注:以上内容由单位负责人核实。 审核人签名:
任职单位推荐意见
对推荐人员的评价(含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教学能力与效果、教科研水平、在本单位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学生和家长的反映等)及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年 月 日
|
各级审批意见
乡 镇 中 心 校 局 属 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 行政部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名师办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内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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