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中共内黄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掌握我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现需统计我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949年10月1日以后,有表彰决定文件印证或人事档案记录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主要包括
(一)功勋荣誉获得者。“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等勋章获得者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人员。
(二)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联合表彰的集体和人员。
(三)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以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表彰的集体和人员,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单独或联合表彰的集体和人员。(包括省劳模、全国优秀教师、省委、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
二、报送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荣誉获得者在9月15日下午16点前,填写附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党政办田夕冉老师18338035754
附件:
2024年9月14日
- 2024-11-20
-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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